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房管局,协会各专业委员会,各会员单位:
2011年度协会首次在呼、包、鄂三市进行的建筑节能创新工程的评选,收到了很好的效果。为了进一步发挥创新工程评选对全区建筑节能工作的推动作用,决定继续在全区各盟市开展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建筑节能创新工程评选,重点在于创新。具体的创新内容是指建筑节能工程在设计理念上超前,勇于探索,成效显著的工程;在新技术、新设备、新材料、新产品的应用上有鲜明特点,能够推动技术进步的工程;或在综合建设管理上有突出成绩,得到业内和社会普遍好评,能提升建筑节能水平的工程。为规范评选工作,我们特别制定了《建筑节能创新工程评选条件(试行)》(见附件1),随文发给大家,供在评选工作中参考。
为推进建筑节能标准的提高,今年增加高标准节能建筑项目的评选内容。凡居住建筑按照75%以上节能标准、公共建筑按照65%以上节能标准建设的,可择优进行建筑节能创新工程申报。
2、每个盟市从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建筑节能工程中择优选择推荐1-2项参加全区评选(有可多报,无则不报)。由被推荐工程的建设、设计、施工单位或相关技术厂家,提供2000字左右的文字申请报告和代表性图片,说明工程技术应用的基本情况,特别要说明工程的创新点和实施效果,填写申报表。
3、各盟市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后,将专家评审意见连同其他申报资料一并报自治区建筑节能协会。协会综合各地申报项目的评选结果,提出本年度全区建筑节能创新工程评选意见,在《内蒙古建筑节能网》上公示听取意见后,最终确定评选结果,在全区会议上公布,并借助媒体向社会宣传。
对创新工程单位,由建筑节能协会颁发奖杯;相关技术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发给建筑节能创新奖证书。
4、创新工程的评选是体现各地建筑节能整体水平的工作,希望各地予以重视,把当地最具代表性的优秀创新项目推荐出来。
申报内蒙古建筑节能创新工程的项目,符合绿色建筑条件的,将推荐由住建厅进行绿色建筑认定。
5、杜绝重复申报,一项新技术应用,一个盟市只接受一次申报参评。对没有新的技术改进的技术,不作重复评审。
6、申报资料和《创新工程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由盟市主管部门统一发到协会网站邮箱nmgjzjn@126.com,whh2000happy@163.com ,并将纸质文件一套寄送住建厅节能与科技处。
7、本年度建筑节能创新工程评选受理申报时间,从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0月底为止,过期不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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